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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法官
男子被控妨害公务罪昨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本报讯(记者周伟良通讯员陈彩云)法官在执行一宗已生效民事诉讼判决时,遭到男子吴某雄持水管阻吓,扬言“谁敢张贴法院封条就打死谁”,执行法官黄家良被其殴打致伤,损毁相机一台。吴某雄后被逮捕。昨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某雄涉嫌妨害公务罪案,吴某雄否认殴打法官,但认罪,希望从轻处罚。
被告人吴某雄及其妻子刘某红与吴某华的民事诉讼判决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去年11月27日11时许,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汤晓爱、李锦辉和黄家良持执行法律文书到黄江镇北岸村四区执行职务,对登记于刘某红名下的房屋进行查封。
吴某雄闻风后来到现场,此时,执行人员汤晓爱准备将查封资料贴到被查封房屋的墙上,并请吴某雄签名,另一执行人员李锦辉手持相机对现场进行拍摄。吴某雄拒绝签名,并拿起铁管想要阻止执行人员张贴,扬言“谁敢张贴封条就打死谁”。
随后,吴某雄发现李锦辉在拍照,于是将相机扔到地上,在李锦辉想要捡起相机时,将相机踢开,还砸了一下,导致相机损毁。事后,汤晓爱报警,吴某雄因为害怕逃走了。
被告否认殴打法官但表示认罪
庭审时,吴某雄开始否认用铁管打黄家良,称只是手持铁管时不小心碰到了黄家良的手部,没有造成其受伤,但对黄家良伤势的照片证据没有意见。被告人吴某雄及其律师对罪名定性无异议,提出基于吴某雄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并且自愿履行赔偿义务,请求法院能从轻处罚。律师称,吴某雄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希望法院能根据吴某雄的家庭情况量刑。
公诉人则认为,不知罪和家庭条件不能作为轻罪的理由,被告人的供述只是基本的犯罪事实,其没有积极认罪,陈述和相关的证据相矛盾。
被告人最后陈述表示很后悔当时的冲动,希望法院给予机会,一定会重新改过。
案件审理后,法院决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