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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沙鸣委员:
应试行“教育券”
教育券又称学券或教育凭证,是在教育领域中实行的一种代币券,它是指由政府向一些家庭提供某种特殊的购买教育服务的权利,学生可以凭教育券自由选择学校。教育券可冲抵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凭收到的教育券到政府部门兑换教育经费,用于支付办学经费。
骆沙鸣认为,社会已经转型为消费型社会,使教育也成为一种无形商品,在教育消费市场上,政府可主要承担教育券发放,而不参与教育这种特殊商品的交易。通过家长对教育的选择和学校之间的竞争来提高教育质量,并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
骆沙鸣建议,建立健全有利于教育公平的教育券管理制度,抓紧设计、规划和创建教育券制度,逐步扩大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地区同步进行试点,力争到2015年全国普遍执行教育券制度。
试点地区政府采用教育券后需请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部门独立、公平地评估学校教学质量,教育券的面值应当足够大,才有竞争作用。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给予额外教育券,尤其应额外资助贫困大学生。本报记者孙颖X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