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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以廉洁从检为目标,以对廉政风险防控制督察为主要抓手,创新思路、细化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防控,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督察机制,实现了干警违纪违法、重大责任事故、涉检有责信访投诉的“零点目标”。
为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察,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制督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制督察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检查监督,制定了“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督察范围、督察对象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廉政风险防控督察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定明确具体。具体督察内容为“采取三个覆盖、三个建立”。一是覆盖全院各部门和岗位,建立一个台帐。根据各科室的执法权限,科内分工,督察各个具体岗位的廉政风险落实情况;建立廉政隐患台帐,排查廉政风险和制定的防控措施。二是覆盖权力运行过程,建立三个风险等级。对全院各业务科室、综合科室在执法权力、具体权利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督察;建立三个风险等级,即一般关注、需要关注、重点关注三个等级,从不同的侧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察;三是覆盖干警个人全面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对干警个人的廉政风险督察,重点督察干警个人在执法理念、执法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能力、执法责任、执法纪律等方面的廉政隐患,其中包括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将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结果作为对干警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