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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议程安排,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日上午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两高”工作报告。作为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与最高检察机关,其工作报告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为此,我们尝试对过往几年的“两高”报告进行梳理。
小档案
最高人民法院
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
职权:审判重大案件;核准死刑;监督地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法律解释权等
机构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组织架构: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置的审判庭。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体系中还包括研究室、办公厅、人事厅、司法厅、行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老干部局、外事局、教育厅等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机关
职权: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
机构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组织架构:最高人民检察院现有15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与咨询办合署办公)。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厅、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反贪污贿赂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监所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刑事申诉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局、外事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政治部下设干部部、宣传部、干部教育培训部、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机关服务中心、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理论研究所、国家检察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