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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员工为满足高消费,盗窃公司加油卡获利。被公司负责人发现后,竟然反诬公司拖欠其工资。宁河警方接报后,经缜密侦查,揭露这场自欺欺人的把戏。
3月4日上午,公安宁河分局大北涧沽派出所接报,辖区某企业员工李某称公司拖欠自己的工资,希望民警协调解决。接报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该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从未拖欠过,一直正常发放。
工资及时发放,李某为何报警呢?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得知李某在工作期间,经常与公司领导及其他工友因小事发生矛盾,且该人经常酗酒,并到高档场所消费,经济上较拮据。同时,公司负责人反映李某在管理公司车辆的加油卡期间,加油卡内的钱款少了5000余元,公司负责人正准备与李某谈话核实加油卡内的钱款,没想到李某报警诬陷公司未发工资。
经民警到加油站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李某数次利用公司的加油卡为他人加油,自己从中获利。掌握了李某的违法犯罪证据,警方立即对李某进行传唤。经讯问,李某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加油卡5000余元的犯罪事实。李某见公司知晓了自己监守自盗的行为,遂想出了报警的招数。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