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6月,平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等3人诉被告平谷区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案,平谷区区长张吉福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并积极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张区长庭后表示,以往政府消极应诉,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爱面子,怕献丑,说到底都是官本位的意识在作祟;作为区长,我要带头应诉,带头上法庭,让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坦然面对“民告官”。张吉福区长亲自出庭应诉,开创区长出庭应诉的先河,在首都法院尚属首例,这也是平谷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出庭应诉的级别最高的行政机关负责人。
在我国以往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不足千分之一,这就是在行政诉讼中民众反映最多的“告官不见官”问题。但这种情况在平谷区法院发生了变化,自2011年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以来,平谷法院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愿出庭”到“自觉出庭”的转变,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从“出庭”到“出声”、“出效果”的升华。
如今,平谷法院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在庭审中增设了负责人独立发言环节,由审判长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情况在当事人最后陈述前,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就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执法情况及协调化解案件等发表意见。
本报记者邱伟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