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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在处理案件中,既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利益,又充分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3月5日,黑河市市政府寄来感谢函,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能动司法化解复杂纠纷表示满意。
2005年,黑河市国企多宝山铜矿重组为铜业公司,对原铜矿欠嫩江工商银行的3250万元贷款,市政府承诺由其负责。后来,长城公司以打包方式从嫩江工商银行受让了这项债权,于2010年就其中一笔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诉讼请求被驳回。长城公司向黑龙江高院提起了上诉。
此案牵扯着企业重组、国有银行打包处置不良资产两项国企改革重大举措。接手这起案件的民二庭法官黄世斌,化压力为动力,表示“要用法律、社会的双视角办案思维,去努力调解好这起纠纷,为地方政府、重组企业和金融机构牵上法律红绳,当好‘红娘’,求共赢。”民二庭庭长王中明对记者表示,“双视角”办案,是黑龙江法院推进司法审判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项“高附加值”司法产品。
不能就案办案,黄世斌主动联系了黑河市政府,希望其参与调解。几番交涉,黄世斌摸到了“症结”:起诉的这笔债权和未起诉债权的“藕断丝连”,使市政府担忧调解会给重组企业带来更大麻烦。
听了黄世斌的汇报,王中明组织召开了庭务会,经研究确定了双向度同时推进、一揽子调解的思路,分别深入黑河市政府、长城公司驻哈尔滨办事处,从规范处置不良资产行为、债务人的偿债能力、案件的法律适用、政府的参与度、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等法律、社会视角,做起了调解工作。最终,黑河市政府与长城公司达成了一揽子解决协议,即市政府一次性给付长城公司200万元,长城公司购买的原铜矿3250万元债权全部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