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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鄂州市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手段,以机制为保障,着力解决惩防体系制度落实中的突出问题。行政审批、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金融体制等“六项改革”不断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等“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党务、政务、事务、厂务、村务等“五项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各项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大力精减项目、优化流程、降低收费,初步实现了在全国同类城市中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简、收费最低”的“三最”目标。审批事项大量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34项减至74项。审批流程最大优化,市场准入类项目审批时限由56个工作日缩短为5-8个工作日,分阶段审批累计最长时间由374个工作日缩短为62个工作日。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降低,涉及投资和创业的39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纳入零收费范围,预计减免费用900多万元,基本做到“全民创业无门槛,工商办证零收费”。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成立行政审批科,推进行政审批职能、项目、人员的“三集中三到位”。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并联审批、超时默许、封闭运行、集中收费、失责追究”的运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中介机构与部门脱钩取得突破,针对部分中介机构管办不分、垄断经营的问题,对28家市直部门所属的173家事业单位进行了集中清查和规范,已注销3家中介性质的事业法人资格,对10余家条件成熟的中介企业实行脱钩改制,对5家中介性质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予以剥离,清理整改人员混岗60余人次,查处中介违规收费100余万元,新建6个制度规定。电子监察平台有效运行,在全省率先启动了绿色通道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29家市直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都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全程监督,推动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阳光运行。
二是创新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以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主核, 5个区(含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为辐射, 24个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为体系纽带, 35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点,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统一、覆盖全域”的市、区、乡(镇、街)、村(社区)的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坚持以窗口设置标准化、项目流程规范化,监督管理电子化,为民服务精细化的“四化”为理念,创新管理制度,提高窗口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检查考核,着力打造集服务大厅,效率大厅,数字大厅,人文大厅,形象大厅五个大厅于一体的政务服务超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是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依法监督、统一管理”原则,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全面整合,建立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进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自律组织的“五统一”综合监管改革,集中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强化科技手段防范,自主研发应用招投标网络监管系统,全面推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评标专家电子语音和短信通知等6大监管功能,实现了交易市场与监管现场的“两场联动”,最大限度地堵住泄密漏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资源在市场中配置。
四是强化“阳光工程”建设。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五个鄂州”建设,将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干部推荐、考核、任用及党内评先表彰、处理违法违纪党员干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决策、实施情况和工作部署等向党员公开,切实维护了党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以“三公一金”、推进城乡一体化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考核,使政务公开工作迈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加强厂务、事务公开,促进民主管理为重点,通过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总结推广经验,推行厂务公开。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100%,200人以上已建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96%。全市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建制率达100%。以治理“难点村”为抓手,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务公开联席会议等制度,不断完善科学、便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据湖北省鄂州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