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咸阳讯(记者薛海龙)兴平市日前制定出台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明确12种问责方式,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该办法规定,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贻误工作;工作懈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的;滥用职权,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审批的;“吃、拿、卡、要”的;接受宴请或收受礼金、代金劵、礼品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的;大操大办婚丧娶嫁等事宜,借机敛财的;大手大脚、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会务活动摆放花草,制作背景板,发放宣传册的;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工作时间网上炒股、玩游戏、聊天、购物、看视频等情形的,视情节给予问责。
办法明确了批评、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告诫、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等12种问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