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3月12日,本报报道了天水南路于女士家房屋渗水,却找不到维修单位,原因是住户所缴纳的住房。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兰州新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经理。他告诉记者,2007年8月,原小汽车修配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取住户15万元左右的房屋维修资金,然而三个月后,该公司面临改制,当时的资金管理人员也都分配到四处,几年下来,下岗的下岗,退休的退休,房屋维修资金也就下落不明了。
随后,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在兰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业主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住宅,继续由售房单位按原有标准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收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交存到指定专户管理银行。市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作为兰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详细内容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原小汽车修配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住户15万元的房屋维修资金到底去哪了?马经理确认,原小汽车修配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2007年时收了住户缴纳的维修资金,但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前存到指定专户管理银行。现在企业改制后,资金去向不明,物业公司没有见到这笔款项,因此要维修还需要和住户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