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
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第二次大修完成,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有着“小宪法”之称的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突出保障基本人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性,对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等作了重要补充修改,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特别程序等方面进行重要完善,充分体现了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成果,体现了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