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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工商局紧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在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强化部门行政效能监督,有力提升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一、围绕年度工作,强化效能监督力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绩效目标任务,每年对部门效能建设与监督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督促,逐级下达、层层分解部门绩效目标任务,并于半年、年终分别组织跟踪、考核,使目标任务制定到基层、效能责任落实到各业务口,效能监督贯穿于部门的目标管理之中。坚持效能监察一年一次主题、效能监督一年一个重点。把效能建设“三项制度”作为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强化动态管理,重视群众反映,严格效能问责,对违反“三项制度”的人和事有诉必查、违规必究,不护短、不放纵。
二、围绕改进服务,突出效能监督重点。将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关键环节作为效能监督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突出“窗口”。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作为窗口服务标准,坚持做到“三定期、三及时”:定期走访政府政务中心,及时动态了解工商窗口的服务效能状况;定期收集电子监察报告,及时掌握“窗口”效能指标、变化情况和部门排位;定期组织开展对基层、“窗口”的明察暗访监督活动,及时了解调研办事群众的反映。二是突出基层。坚持效能监督重点前移,在基层工商所全面开展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监督,效能监督检查突出基层一线,民主评议注重问访辖区企业、经营户和群众,绩效考核抽查到基层局所,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基层一线在作风、效能、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民生。针对当前我国处于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工商监管形势严峻的新形势,突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指导督促,关注群众反映,重视民生投诉,雷厉风行地查处危害食品安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三、围绕体系建设,完善效能监督机制。紧紧抓住惩防体系建设的契机,着力建设效能监督长效机制,增强部门效能监督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有效性。在全力构建具有工商机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把效能监督机制建设融入其中,一并思考、一并调研、整体谋划。在内部监督上,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工作督查制度、“窗口”效能电子监察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明察访效能监督制度;在外部监督上,建立了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等。目前,已初步建成以“三项制度”为主干,以健全的综合监察、监督制度作支撑和保障的效能监督机制,实现了部门效能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据四川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