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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作为海河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据《海河流域综合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按照国务院要求,天津等海河流域内8个省市将认真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管理体系为目标,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协调好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等关系,促进海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
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和重点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主要蓄滞洪区能够正常启用;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流域主要河流和重要湿地最小生态水量得到保障,饮用水水源区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务管理全面加强。(记者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