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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童军辉本报记者邹洪珊
汽车消费,已是时下消费领域的热点。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投诉在慈溪也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昨天慈溪消保委组织召开的慈溪汽车恳谈会上,12315举报申诉中心主任华银峰向记者透露了一组数据:今年1月,全市汽车消费投诉26件,占当月的21%;2月投诉14件,占当月的13.21%。2个月的汽车投诉量,已经超过了总量的一半以上。
而在最新出炉的慈溪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的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中,汽车投诉也是三大重要领域之一。
〖案例一〗
2012年3月,消费者郑某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在慈溪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某名牌轿车,随后双方因是否需要担保费而出现纠纷。经调解,经销商一次性退还消费者现金7500元。
消保委点评:消费者对于汽车经销商宣传的“0首付”、“0担保”、“0利率”,都要从银行等多渠道了解清楚,对各类相关信息要进行多方面比对,从而了解真实信息。
〖案例二〗
2012年1月7日,温州消费者梅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置了一辆宝马轿车,使用不久后出现发动机质量问题。经调解,经销商免费负责修复后,补偿消费者人民币20000元。
消保委点评:在目前国家未正式出台汽车“三包”规定前,汽车经销商应参照《消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负责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及相应的担保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慈溪市消保委秘书长陈益虎后告诉记者,2012年,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11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15万元。不过对于汽车投诉,目前还是难点。
“汽车维修,技术复杂,配件多,产业发展也不够成熟,而汽车检测方面,也缺少权威的鉴定机构,消费者维权缺乏强有力的支撑。”他告诉记者,汽车投诉,主要集中于汽车质量、汽车维修和售后服务方面。
随着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0月1日起,国内家用汽车用户将能享受到一系列新的“三包”服务,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义务以及“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陈益虎说,汽车“三包”新政,是经过多年酝酿,多次修改完善的,加上全世界范围内没有对应的模板,国内尚未成熟的汽车市场状况,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有困难,他建议汽车销售企业应积极对接。
同时,陈益虎提议,汽车投诉应该成立一个汽车消费维权中心,由工商、质检、交通等行政部门、两个行业协会、汽车专家咨询委员会共同组成。
而对于汽车销售、维修企业,他也呼吁能倡导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售后机制,提高解决汽车消费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