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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周志翔)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电商市场监管,但也有人担心,这或许将加重卖家的经营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推广网络发票征税对大型电商影响不大,天猫、京东、当当等B2C电商本身就主动出具发票,但对于淘宝的“C店”(即集市卖家)来说,或将终结其“免税”史。
银川艾依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B2C和C2C市场都在做,只要顾客要求,都会开发票。一般网上公布的价格是不开发票的价格,如果《办法》实行,将会有3%左右的费用要加到售价上,网络销售的低价优势势必减少。
经常在网上购物的赵女士表示,网上买东西很多时候就是图个便宜,如果推行电子发票肯定会提价,“但是有了发票后,消费者的权益更能得到保证,也是有利的。”
银川蓝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吕小彬经理认为,征收电子发票对于规范网店经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都是有好处的,网店不纳税对实体店来说确实不公平。
银川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赵华认为,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办法》,能够自上而下地推动各地方规范电商经营,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