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在铁道部前留影成新一景
(上接B01版)
铁路两院终纳入国家司法体系
中国的铁路检察院和法院,存在了几十年。2012年铁路司法改革全面实施前,铁路系统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备受诟病,外界对铁路司法机构“儿子审老子”“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指责声不断。中国的铁路司法系统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初,是学习当时苏联的模式建立的。
陈振东1984年到铁路检察系统工作,2000年才离开。他曾担任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第一任厅长,见证了中国铁路司法机构曲折的发展历程。他总结说,2012年前,铁路司法机构曾经历了“两立两撤”的历史进程。第一次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1953年,我国建立铁路运输法院,1954年,建立铁路运输专门检察院。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法院和天津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是第一个铁路专门法院和铁路专门检察署。然而,1957年,铁路两院被撤销,“原因在于案件太少”。1982年,我国又开始重新组建铁路司法机构,设立铁路运输高级、中级、基层法院三级。检察院也一样,分为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局一级的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铁路分局一级的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三级。但时间不长,1987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撤销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和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工作改由所在省一级法院、检察院领导,但铁路基层两院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检察分院之间的业务关系不变。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交通运输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铁路运输检察厅,分别对铁路运输法检两院进行业务指导。
在传出改革声音多年之后,铁路司法改革终于在2012年全面付诸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去年2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尽快完成铁路两院改革,在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向地方的移交。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称,铁道部已表态,对铁路两院的经费保障只维持到6月底。这场改革,意味着铁路司法这个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存在了数十年的“封闭王国”,终于被纳入统一的国家司法体系。
六次提速极大提升运输能力
从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里,铁道部为适应运输市场变化,提升铁路客运的竞争力,增加铁路经济效益,开始了六次全国铁路大提速,极大地提升了铁路运输能力。而提速前的1993年,全国列车平均旅行速度仅有48.1公里/小时。
1997年4月1日,中国铁路第一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全面实施。这次提速调图,提速列车最高运行时速达到了140公里;全国铁路旅客列车旅行速度由1993年的时速48.1公里,提高到时速54.9公里;首次开行了快速列车和夕发朝至列车。
1998年10月1日,第二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实施。这次提速调图,快速列车最高运行速度达到了时速160公里;全国铁路旅客列车平均旅行速度达到时速55.2公里,直通快速、特快客车平均时速达到71.6公里;首次开行了行包专列和旅游热线直达列车。
2000年10月21日,第三次大面积提速在陇海、兰新、京九、浙赣线顺利实施,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四纵两横”提速网络。全国铁路旅客列车平均时速达到60.3公里。新的列车车次调整为三个等级,即特快旅客列车、快速旅客列车、普通旅客列车。2001年10月21日,第四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实施,铁路提速延展里程达到13000公里,提速网络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全国铁路旅客列车平均旅行时速达到61.6公里;进一步增开了特快列车,树立了夕发朝至列车等客货运输品牌的形象。
2004年4月18日,第五次大面积提速调图实施,几大干线的部分地段线路基本达到时速200公里的要求;提速网络总里程16500多公里;全国铁路旅客列车平均旅行速度达到时速65.7公里。
2007年4月18日,第六次铁路提速实施。涉及京哈、京沪、京广、陇海、沪昆、胶济、广深、京九、兰新等18条线路。提速后,线路允许速度达时速120公里以上的线路延展里程达2.2万公里,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线路延展里程达6003公里,时速250公里的线路延展里程达846公里。客货运输能力大幅提升,有效缓解了铁路运输的紧张状况。
资料来源:新华社、新华网、《中国青年报》、《人民政协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铁道部网站
整理/撰文新报记者王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