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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16日,读者洪女士向本报反映,她还有两个月就到预产期了,前天购买并吃下了过期已久的黏食,遂感觉很不舒服并出现呕吐和腹泻等症状。商家虽承认过失并道歉,但拒绝了她到医院检查身体的要求。
据洪女士介绍,前天,她到河东区天山路一食品店,购买了1袋糯米糍,她交钱开票后,就拿出其中1个开袋吃下,晚间,她出现呕吐和腹泻等症状。仔细检查糯米糍的保质期,发现她吃下的那个糯米糍,保质期已经过了25天。她拿着相关票据找到店员沈某和店长张某,对方承认销售了这袋过期食品,并在相关票据上书写对此确认的文字并签字。但对于洪女士到医院进行有关检查的要求,他们坚决不同意参与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