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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日前,宝坻区检察院反贪局按照市院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干警开展了办案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办案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对照检查对五年来我局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五年来,我院反贪局对办案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自反贪局成立以来,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一、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坚持利用每周五的学习培训、组织生活会等时机经常性地对干警进行办案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干警加强《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办案规定的学习,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和管理,使干警深刻认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效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做到引以为戒,切实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二、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持对办理的每起案件都进行案前教育防范、案中跟踪监督和案后回访检查,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办案纪律的落实。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由防范被讯(询)问案件当事人安全延伸到办案人员自身安全和证据安全。
在防范案件当事人自杀、伤残、逃跑等事故发生的同时,也注意防范办案人员被案件当事人侵害,防止证据被案件当事人人为毁损和灭失。加强与法警、技术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各个环节的办案安全;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由案中防范延伸到案前防范和案后回访,确保万无一失。三、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为使办案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办案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警根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严格追究责任制落实。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办案,又要负责安全,并对办案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负责,切实做到了把安全的千斤重担分解在每个干警的身上,形成时时想安全,事事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四、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针对办案中可能遇到的影响办案安全问题,制定确保办案安全的相关措施和规定,全面落实审讯室、休息室、监控室、卫生间等安全防范硬件设施,严格落实高检院、市院关于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各项制度的执行,同时与医院取得联系,在办案工作区设立急救箱,配备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疾病的常用药品,做到应对有策,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法警在办案安全中的职能作用,在押解、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均由法警专门负责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制度,强化法警与办案人员的相互制约;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坚持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五位一体”的证据采集制度,保障办案干警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正当权益。(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