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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酒后无证驾车,在追尾另一轿车后,冲撞隔离带逃逸。逃窜途中,其又撞到一名行人,后再次逃逸。当晚,交警发现肇事车辆时,该男子竟因醉酒正在车内沉睡。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该男子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该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今天上午,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36岁的沈某是本市一无业男子,曾先后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5月23日20时许,沈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一辆白色本田雅阁轿车在本市北安桥上由北向南行驶。下桥时,沈某的车辆与被害人李某驾驶的红色比亚迪轿车发生追尾。为逃避责任,沈某当即掉头冲撞隔离带逃逸。一小时后,沈某驾车行至和平区哈密道与甘肃路交口附近,因过于慌张,又撞到了骑电动自行车的赵某,后再次逃逸。同日21时10分,沈某又在和平区陕西路单行路上违章逆行,并疾驶急停。
经被害人及群众分别报警,交警在本市和平区多伦道与南门外大街交口附近发现了肇事车辆,并将当时正在车内沉睡的沈某带至公安机关。经酒精检验,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9.72mg/100ml。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沈某对上述两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案发后,沈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李某1500元,赔偿被害人赵某2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沈某不服,上诉至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9:45,庭审正式开始。法庭上,沈某提出,他认可一审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但认为一审定罪不准,自己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沈某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