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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维澈通讯员施经海、黄忠)自建住宅内竟然违法代售石油气。昨日上午,港口消防大队联合工商、住建、流管和社区居委会等多部门,对位于港口镇翠港新邨某民宅内的一处非法液化石油气代充点进行了查处。
据了解,该代充点位于港口镇翠港新邨3巷51号民宅内。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业主不但在一层的走道上和室内均存放着石油气瓶,而且在存放石油气瓶的室内还设有烧香拜佛的神台,连房子门口的小面包车上也横七竖八地摆着大量石油气瓶,总数量达16个。检查人员要求业主出示营业执照,业主一开始表示自己只是在这里住,不了解情况。最后业主表示房子是自建住宅,一楼用来存放液化石油气瓶,二三楼是用来自己居住的,并没有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件。
消防人员向业主指出了其违法行为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立即将所有液化石油气瓶撤走,不得在此违法经营石油气代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