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子到银行取款时,见自动取款机内有一张他人遗忘的银行卡,顿生贪念,遂从卡内提取1.5万余元占为己有。日前,西青区法院经审理,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6月30日12时,安徽省女青年陶某在本市西青区某银行取款时,在自动取款机内拾取了一张他人遗忘的银行卡。陶某见四下无人,便将该卡账户内的1.56万元转账到其丈夫的银行卡账户内。后在家人劝说下,陶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非法占有的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