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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华谊姚晨工作室”向某媒体发律师函,正式声明姚晨已发布的所有微博从未收取过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费用、从未向任何微博营销机构或个人报价,并要求报纸在3个工作日内向姚晨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严格追究报纸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月20日,某媒体在其视点栏目,发布了一篇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整版报道,文中采访了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他告诉记者“很多电视节目的宣传‘都走名人微博的捷径’,是一件‘明码标价’的事情,‘像冯小刚、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为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早先某档娱乐节目,冯小刚、姚晨等一众明星在微博上连连称赞,正是圈内典型案例”。
消息一出令人哗然,华谊姚晨工作室第一时间联系了《劳动报》记者田静和韦亮了解情况,然而针对以上不实言论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推诿。随后姚晨在其微博上痛斥:“这年头,是不是真的都以为造谣不犯法啊?现在记者与被采访者互相推卸责任,彼此乱咬,好一出罗生门。呵呵,正好最近有空,奉陪到底。”
3月22日,华谊姚晨工作室正式向《劳动报》提交了律师函,誓用法律武器以正视听,维护姚晨的名誉权。凤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