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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在宝坻区大口屯镇的一个家具厂会议室内,29岁的小王正在给厂里的部门负责人开会,他不但详细地询问各车间的产量,还仔细地对新型家具的图纸进行讲解。眼前的情景,谁能想到他是一位被判了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呢?
“都是酗酒害了我。”每次大口屯镇司法所进行思想教育时,这是小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2011年6月,小王在酒后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在互殴过程中,他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扎伤。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当冰冷的手铐戴在小王的手上时,当面对拘留所高高的围墙和前来探望的亲人时,他十分后悔,并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最终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
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全部的积蓄都赔偿给了受害人,家里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更严重的是,因为酗酒,没有一家工厂愿意接收小王;妻子也因此产生了离婚的想法。司法所所长李广亭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主动找到小王进行劝导:先是鼓励小王戒酒,让他签订了戒酒保障书,然后劝说小王的妻子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并承揽下为小王找工作的“重任”。
要给他找工作,还真挺难的,李广亭几乎联系了全镇所有的木器加工厂,企业负责人刚开始都说没问题,但一听介绍说是爱喝酒闹事的小王,全不同意接收。去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终于有一家木器厂负责人说:可以让他试用,可一旦发现其喝酒误事立即开除。
上班后,企业负责人对小王不放心,一可能是为了考验他,二是看他的适应能力,所以脏活、累活全让他干。事实证明小王十分珍惜这次上班的机会,不但不怕苦和累,而且虚心向同事和老师傅学习,技术提高很快,半年后逐渐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去年12月,原来的技术厂长辞职后,厂里经研究决定让他担任了技术厂长,每月收入达到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