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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杨旸即时播报市民王女士一家三口均为非农业户口。他们目前居住的房屋在静海,王女士的户口也在静海,但其丈夫和孩子户口均在市区。王女士咨询,像他们家这种情况如果在市区买房是否属于二套房?
王女士的孩子已到适学年龄,为了让孩子能够在河西区的小学就近入学,王女士打算将现住房出售,再在河西区选购一套房屋。位于静海县的房屋户主为王女士,她咨询,如果将这套房屋出售后,再使用其丈夫的名字在河西区购买一套房屋,可否按照首套房政策购买。
网上帮办记者联系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 套本市住房的,在本市范围内可再购买1 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但算作二套房,贷款购买,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且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对待。
(网上帮办咨询投诉热线28201031 /28201095/28201020 ,如市民有问题或意见可直接与天津网网上帮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