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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记者赵增祥报道为贷款买房,张先生与妻子决定假离婚,然而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后,妻子竟不同意复婚了,称自己早有离婚之意,这场弄假成真的戏让张先生懊悔万分。
◎案件回放:
张先生与妻子已经拥有两套房子,今年年初,他们还想再买套房子。可是,按照限购政策不能购置第三套房子。有人给他们出了主意:赶紧“离婚”,就能腾出一个贷款买房的“指标”。
经过再三协商,张先生与妻子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张先生将家里的两处房产和家中所有存款都给了妻子,自己“净身出户”。拿着离婚证书,“恢复单身”的张先生很快就在银行顺利申请下来按揭贷款,如愿以偿地买下了这套房子。但当张先生找到妻子要求复婚时,却被妻子拒绝。妻子称,她其实在买房子之前就有离婚的念头,但是一直没有勇气提出来,现在既然因为买房子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她就认为是真的离婚而不是假的离婚了。听到妻子说“我们已经不再是夫妻俩”后,张先生后悔万分。张先生很想挽回这段婚姻,他想知道像自己这种情况“离婚”,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说法:
金三维律师事务所于海英律师表示:法律上无“假结婚”与“假离婚”一说。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需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有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两种方式。结婚、离婚只要满足了法律要件,经过法定程序,就能达到法律上的效果,它不因当事人有其他目的而在法律效果上有任何的折扣。
假结婚的,必须要经过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登记离婚的,只有婚姻登记机关有过错的才能撤销登记;对于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只有符合法定再审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才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判决或调解。只要是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法律上来说,就是结束了双方的夫妻关系,双方不能再用夫妻关系来约束对方。而且这种带有目的的仓促离婚,双方协议的财产分割通常非常模糊,如果有一方蓄意假戏真做,或是离婚后与别人产生感情,那么另一方很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