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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部分监外执行罪犯未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或不报到的问题,日前,静海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司法局进行沟通联系,促成三家机关共同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各环节之间衔接,有效防止漏管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该《机制》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加强三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作出进一步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监外执行罪犯接收手续后,告知其按规定时间到司法局办理社区矫正手续,并及时将交付执行书送交司法局;司法局接到交付执行通知书后,主动与罪犯进行联系,要求其按规定时间报到;公安机关、司法局每周进行情况沟通,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接受社区矫正的,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监所检察部门备案,监所检察部门定期对公安、司法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检察,以防止漏管问题的发生。(天津政法报 马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