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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练情情通讯员越检宣)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对一专门在医院实施盗窃的女性犯罪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共7人,主要实施盗窃的6人均为女性,其中一人为残疾人,还有多名同案人是孕妇。
越秀区检察院介绍,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雷某与同案人肖××、邓××、覃××、“妖怪”和“伤疤”等6人利用医院人多混杂,伺机在市内各大医院盗窃他人财物。该团伙作案时分时合,通常选择电梯内或者自动售货机旁为作案地点,在物色好作案对象后,由被告人雷某作掩护,几名同案孕妇制造拥挤、遮住他人视线并下手实施盗窃。盗窃所得由同案人肖××的丈夫被告人张××负责联系销赃。据悉,被告人雷某为残疾人,同案人肖××、邓××以及覃××均为孕妇。
2012年5月11至14日,该盗窃团伙在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及番禺何贤医院先后盗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8668元。
2012年5月14日,该盗窃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该案已移送越秀区法院起诉。
检察官指出,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专业化与集团化,甚至利用残疾人、孕妇等人员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