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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在市中心买了套房子,最近终于可以收楼了,心情那个兴奋啊,用眉飞色舞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可是,万万没想到,收楼后没几天天降大雨,她买的顶楼竟然就这么漏起了水,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漏,简直就像“水帘洞”。看着房子里的积水几乎淹没了脚踝,廖小姐的心情一下子从云层跌到了谷底。“退房,赔我的钱!”气愤的她立即找到开发商,可任她嘴皮说破,又吵又闹,开发商却不为所动。“你已经收了楼,签了字,代表认可房屋质量,现在收楼后出了问题,最多我们帮你修补一下,但退房不可能”。
谁让你收楼时不发现有问题?开发商淡定的背后,无疑有这样的潜台词。而许许多多的买家,在几经周折也无法追回自己的损失时,也只能自认倒霉。可是,这样的“倒霉”,真是收楼过程一时疏忽造成的吗?在商品交易中,理应先将制造完成并通过检验的商品摆上货架,再由买家来挑选优质、有保障的商品,话事权更多掌握在消费者手里。可买房呢,房子没有完全建好就开始预售,等钱进了开发商的口袋了,再慢慢建房慢慢交楼。反正有钱在手,建好建坏也没什么所谓。即使有点纰漏又如何?收楼时随便敷衍买家几句,适当修饰遮掩一番,把人忽悠过去签了名收了楼,接下来你想找我麻烦,也要掂量掂量有没有这个时间、精力和足够的实力。
钱在谁的口袋,谁就占据主动,这是商品市场的定律。房屋交易中采用“预售”的方式,其实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消费者的被动。而这种被动,令人如噎在喉,痛苦不断,麻烦不断。谁该为此埋单?不是消费者,也不可能是开发商,只有政府!在控制房价上涨问题上,或许政府一时半会拿不出很好的办法,但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房销售,令老百姓购房更有保障,完全是政府力所能及且不难办到的一件事。而将房屋交易中的“话事权”交还购房者,不但有利于民,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健康发展也意义重大!(宋导)
宋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