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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底,医疗卫生行业期盼已久的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之于众,卫生部要求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来,本市将据此调整制定出适用于本地区的《目录》,并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确保基层医院合理用药。
新增清咽滴丸等常用药品
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吴璠介绍说,新版《目录》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大部分,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总计520种,涉及剂型850多个,规格1400多个。此次调整增加了不少百姓常用的药品品种,如清咽滴丸、京万红、口腔溃疡散、小儿宝泰康颗粒、藿香正气水、莲花清瘟胶囊、小儿肺咳颗粒、健儿消食口服液、珍视明眼药水等。此外,还增加了规格一项,具体标识出药品使用量。
吴处长告诉记者,此次调整,还将根据即将出台的关于增补的相关配套文件及本市具体情况,调整制定出属于本市自己的药品《目录》。
新版《目录》有不少突破性变化。吴处长介绍,一是药品结构发生了变化,增加了抗肿瘤、血液病、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及妇女儿童用药。新版《目录》可用于儿童的药品有近200种,其中专用剂型、规格就有70余个。二是新版《目录》更加注重与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示范《目录》的衔接,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数量与世卫组织《目录》数量相近,同是300多种。
二级以上医院将规范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此次《目录》调整还注重了和医保、新农合支付的衔接,确保基本药物高比例报销,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药品。吴处长介绍,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时,要实行零差率销售。二级以上医院,基本药物加成比例最高不超过15%。此次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后,要求基层医院依旧实行零差率销售,大医院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未来,本市将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规范比例。同时,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记者李佳萌实习生岳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