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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9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招生工作在4月份进行,不得违规举行各种考试测验,同时要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坚持就近、免试入园。
今年本市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招生时间为2013年4月份,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幼儿报名时需出具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凭蓝印户口、暂住证)、幼儿出生证和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幼儿园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本辖区常住户籍幼儿。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对烈士子女入园应优先录取;对台湾同胞子女入园应视为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市教委要求,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报名方式,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保障常住户籍幼儿入园的同时,为轻度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的条件,同时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招生压力较大的幼儿园不再招收“小小班”,最大限度满足3岁以上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确需招收“小小班”的幼儿园应向本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委备案。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办园在满足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应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幼儿园可采取半日班等多种办园形式,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不得违规举行各种考试测验。幼儿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将招生录取与参加亲子园挂钩。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费用。记者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