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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30日电(记者欧阳洁)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对于小微企业授信客户数占该行所有企业授信客户数,以及最近6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占该行企业授信余额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商业银行,允许其一次同时筹建多家同城支行,且不受“每次批量申请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半年”的限制。
据介绍,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达14.77万亿元,其中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2.04万亿元,比全部贷款增速高2.62个百分点,增量比上年同期多19.6亿元,已连续4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