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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婚姻中,难免会遭遇一些情理与法理冲突的事情,只有理清楚情与法之间的关系,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幸福。就双喜周刊99情感热线收到的一些问题,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祥辉做了解答。如果你有类似法律问题,请把问题发送至729628085@qq.com咨询。
父亲死在儿子车上
遗产怎么分?
Q1:清明期间我和父亲一起回老家上坟,回家途中我驾驶的汽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被挤压在石壁上,坐在副驾驶的父亲当场死亡。事后全家在父亲的死亡赔偿金30万元分割上发生争执。因为我也受了伤,所以父亲的丧事全部由我的大伯操办,大伯以此为由坚持要分得这一笔款项。在未经我同意下,大伯拟定了一份《协议书》。协议里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奶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母亲和大伯。当时赔偿金并未分割,然而奶奶上个月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大伯、姑姑们都想分割这个赔偿金。请问按照法律规定这个钱应该怎么分?当时签订的协议剥夺我的继承权是否有效?———渝北区李先生
A:首先,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所作的补偿,权利主体应为死者的近亲属,不属于《继承法》所规定的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对死亡赔偿金享有权益的近亲属可以就该笔款项达成分割协议,但是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权和第二顺序继承权的说法;其次,该协议剥夺你受偿权的部分应属无效;最后,你奶奶享有的份额,可适用《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丈夫同性恋
我能提出离婚吗?
Q2:我和丈夫张先生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双方父母都很着急。后来经媒人和家人质问,才告诉大家,我们已经有近1年没有夫妻生活。此后在大家劝说下,才勉强有夫妻生活,但张先生仍然长期在客厅居住。后来我发现张先生是一个同性恋者,并且婚后张先生一直和他的男朋友保持着同性恋关系。我伤心欲绝,准备向法院提出离婚并且要求对方给予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
———大渡口区周女士
A: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赔偿请求,但法律并未将同性恋视为法定的离婚情形,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同性恋者为过错方;但我个人认为,若男方为了掩盖其同性恋取向,欺骗你而结婚,致使你成为男方利用的工具和牺牲品,该行为涉及侵害你的人格权,视具体情况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父亲没抚养过我
我不赡养他可以吗?
Q3:我现在28岁,已婚,妻子已怀孕4个月。父亲在我5岁的时候被判入狱,后与母亲离婚,我一直是由母亲扶养大。当时母亲在外给别人做零工,全家生活很艰苦,父亲也未给过抚养费。去年父亲出狱,但年事已高,并且无工作,每月靠低保生活。现在要求我每月给他赡养费,我不愿意,请问我这样做合法吗?———沙坪坝区王先生
A:首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其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你父亲在你未成年时一直未尽抚养义务,是因为入狱,没有能力履行对你的抚养义务,不能成为你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所以你应当支付赡养费。彭怡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