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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30日相继出台。
北京:材料作假5年内不得购房
北京市的调控细则要求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可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3月3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海:适时调整二套房首付
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对第三套及以上的购房进行停贷、适时调整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对二手房交易严格征收20%个人所得税等要求。
意见还要求,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同时,根据市场变化,金融管理部门要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在引人关注的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凡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均将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重庆:暂停三套及以上房贷
3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对在主城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二套)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征收房产税。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