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维通讯员蔡延锦)今年以来,青海省共和县检察院为进一步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利用公、检执法信息网络实行同步监督,增进了同法院、公安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防止社矫人员脱管问题的发生。在同步监督检察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工作中,检察人员发现社矫人员杨某经常居住地不在共和县,法院将其交付该县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存在人档脱节现象。于是,在该院建议下,县司法局将杨某移交其经常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