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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潘 静通讯员王继禄)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更名暨市城区人民法院成立大会举行,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更名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新成立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出席大会并举行揭牌仪式。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于1965年7月成立,属中级法院建制,无基层法院。建院以来,努力为嘉峪关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良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截至更名前,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6131件。由于无基层法院,案件无论大小,均上诉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和诉累。
梁明远代表甘肃高院党组对嘉峪关市两级法院的更名、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指出嘉峪关市两级法院的更名和城区基层法院的成立,为全市法院工作赋予了新职责、确立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再出成果、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