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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 浩通讯员杨力李卫)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2013年度全省法院立案业务培训班。青海高院院长董开军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把好民事再审审查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董开军指出,民事再审审查工作是人民法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定手段,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和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此类案件主要针对的是不服生效民事裁判提出的再审申请,化解的是案结尚未事了的诉讼纠纷,承担的是诉权保障、监督纠错和再审过滤的重要职责,工作范围涵盖民事审判各个领域。从事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法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培训班强调,今年是新民诉法实施的第一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对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主要体现在申请再审管辖制度、再审事由、申请再审期限、再审中止执行和检察监督等多个方面,对民事再审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