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2011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燃气设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以发生在重庆巴南区一工地野蛮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泄漏的问题为例,据2012年1月4日《重庆商报》报道:眼看着元旦来了,但重庆巴南区王家坝上百户居民却高兴不起来:他们家中的燃气已经断了4天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也没有恢复,许多居民不得不在外面的餐馆解决吃饭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多辆挖掘机正在紧张施工,大型载重车忙碌地穿梭。最显眼的是横穿工地的一根燃气管道,直径约10厘米,燃气管道大部分已悬空,每隔一段就用钢管支起,中间部分埋在泥土中,但距离地面只有三四十厘米,不时有载重车从上面碾过。
据记者了解,负责王家坝燃气供应的是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巴南分公司,现场一位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这些都是工地野蛮施工造成的,现在还有载重车不断碾压管道,因担心安全问题,他们不得不暂时中断供气,对管道进行测压,检测合格后才能恢复供气。目前已发现这段燃气管道存在漏气,可能需要重新铺设一截管道。
本市也出现过破坏燃气设施的野蛮施工问题。因此,市燃气集团提醒各个施工单位,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杜绝野蛮施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用气。如有需要,可以拨打燃气24小时服务热线23006777,与燃气集团进行联系,并做好相关的施工配合工作。新报记者杜娟实习生马雨彤通讯员高继德康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