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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学法用法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按照市治市办要求,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上篇)为主要内容,同时将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有关决议、《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以及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纳入考核范围。
考核以撰写法治文章、笔试测试的形式进行。市治市办统一负责局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组织专家学者,结合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考核题目,要求局级领导干部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法治文章。处级领导干部考核试卷由政法系统各部门结合各自情况自行拟卷,统一制卷,分批次考核。试卷分公共题目和自选题目,比例为6:4。其中,公共题目从市治市办提供的公共题库中选择,自选题目由各部门结合各自特点自行命题,题型包括选择、判断、简答、论述等。
通过此次考核,大大提高了广大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天津政法报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