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4月1日消息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黑价格字〔2009〕138号)要求,于4月2日16时对哈市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对象涵盖哈尔滨市各区、县(市)所辖加油站。调整规定,93#汽油最高零售价下调为7.42元/升;97#汽油最高零售价下调为8.09元/升;-35#柴油最高零售价下调为8.14元/升。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