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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清远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民营企业家等社会群体的总体构成、价值取向、社会经济地位和公共服务需求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作为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在社会工作迎来发展春天的当代,群团组织如何因应新形势,拓宽社会管理职能,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是清远社会工作一个十分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拓宽群团组织社会职能的前提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这就要求清远社会工作部门把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作为建设的重点领域,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加大组建力度,做到应建尽建,着力消除群团组织建设空白点,扩大群团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清远的群团组织,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政治、组织和群众优势。随着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成为突出的社会现象。为此,各群团组织要继续发挥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一方面鼓励条件成熟的群众组织登记成为社会团体,引导、支持基层群众创办公益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另一方面,加强对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引导,鼓励其承接政府逐步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通过有效引导社会组织获取政府和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如清远团组织可大胆探索在非公企业、青年社会团体、义工团体、社工机构等领域,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担任县镇团委兼职副书记,发挥他们自身优势,拓宽团组织服务青年需求、反映青年诉求的渠道,增强基层团组织在青年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还可以大力培育青少年社会组织,逐步将青少年群团发展状况调查、青少年活动开展、青少年心理咨询和辅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项目转移到青少年社会组织开展。
拓宽群团组织社会职能的重点是强化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职能。各群团组织要把维护权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思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要求各群团组织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搭建各类沟通平台,畅通渠道,收集和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工商企业等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而言之,群团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清远社会体制综合改革中要勇于肩负先行先试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