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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北京男子宋某无故将他人推下地铁站台,致人严重受伤,后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记者1日获悉,考虑到宋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性,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依法作出了准予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该案系新刑诉法实施后北京市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据法院介绍,2012年11月30日,宋某在北京市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将在站台边候车的李某推下站台,致李某被正在进站的列车碾压严重受伤。根据新刑诉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