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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来电咨询:我承包了单位的工作餐,因为与老板是朋友,就没签订合同。可是,前几天,他突然跟我说“不用干了”。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维权?
本报热线:2年前,王先生承包了朋友公司的工作餐。当时,朋友承诺每日负责50人的就餐,承包费用7000元/月。因为是朋友,当时没签合同。后来,原本约定的50人变成了100多人,承包费仍没变。这让王先生感觉压力很大,就和朋友商量,按照每人5元的标准协商承包费用。但是朋友却下起了“驱赶令”,不再让他继续经营。
对此,律师夏明表示,未签合同,王先生维权确实没有法律依据,很困难。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王先生与朋友是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