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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友军)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根据省高管局收费处对清明节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安排,从4月4日零时至4月6日24时实行7座及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直接抬杆放行无需领卡。联网路段分别在4月3日、4月6日22:00两个时段发纸质通行劵。
根据规定,清明假期我省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开放式路段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省高管局在封闭式联网路段各收费站设置免费专用车道,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方式,不再向车辆发放通行卡。另外,为实现免费时段与收费时段的平稳过渡衔接,在4月3日22时至24时和4月6日22时至24时两个时段,省高管局联网路段收费站入口将对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券,期间交费车辆须“入口领券、持券通行、出口交券、凭券交费”。在出口收费站进行验券,如果尚未进入或超出免费时段,则按照通行券信息正常收取通行费;如果属于免费时段,则免费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