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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法院提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建议对其适用缓刑。这是该院自试行《当事人和解权利义务告知书》制度以来办理的首例当事人和解案件。
据了解,新刑诉法出台之后,该院深入研究制作了《当事人和解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进行和解的案件范围、和解主体、遵循原则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以促进当事人双方尽可能实现和解。在审理犯罪嫌疑人刘某酒驾致人死亡一案中,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到武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案符合新刑诉法关于当事人和解程序的规定,该院遂向刘某和受害人发出了《当事人和解权利义务告知书》。后刘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并且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因此检察院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截至目前,该院已发出《当事人和解权利义务告知书》23份,促进当事人和解1件2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