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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唐珩、通讯员天检宣报道:“国五条”出台后,许多购房者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各种千奇百怪的“应急措施”层出不穷:“阴阳合同”、“假欠债”、“假离婚”、“平差价”……这些措施若用不好,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宗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犯罪嫌疑人詹某为了赶在“国五条”实施前办好所有二手房过户手续,铤而走险,险些赔上自己的前途。
大学毕业刚工作几年的詹某,准备用自己和父母所有的积蓄在广州买一套二手房,然而,近期“国五条”出台让其倍感压力,所幸广州尚未实施该新政。詹某苦思冥想,决定抓紧一切时间办好过户手续。但就在购房前几日,詹某刚将身份证寄去外地让朋友帮忙报考某职业考试,而这边,办理按揭等手续都必须使用其本人身份证。时间紧迫,詹某铤而走险,在路边找人办了一张其本人真实信息的假身份证,并持该假身份证去银行开户用于还贷。银行工作人员在机器上一刷,发现是假证,遂报警将詹某抓获。
经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詹某提供办理假证的资料均系其本人真实信息,其持该假身份证去办理银行开户时即被发现,也未利用该假身份证实施其他违法活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另从动机来说,詹某办假证、持假卡开户均是为了尽快完成购房手续,其本人具备相关资信能力,主观恶性较小,同时,詹某为大学毕业生,有稳定工作,平时表现良好,为贯彻刑法“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理念,决定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詹某。
詹某做假证应急“国五条”,失去自由十余天,且险些构成犯罪。经办检察官提醒,楼市有风险,“应急”需谨慎,千万不要一不小心逾越了法律底线,最终因小失大。
唐珩、天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