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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伴随着即将到来的清明出游小高峰,针对近期市民反映较集中的问题以及清明小长假的出游特点,为确保旅游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市旅游质监所向游客发布七项旅游提示。
一,部分保险公司通过低价甚至免费旅游的噱头,达到促销其产品的目的。它们往往选择外地旅行社,且不提供游客个人旅游合同,一旦出现问题,游客维权存在很大困难。二,部分提供所谓“分时度假”类服务的企业都不是本市正式注册的旅行社,对于此类企业请广大游客提高警惕,谨慎选择。三,旅游购物不要冲动。特别是对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以及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购物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发票。近期港澳游投诉数量较多,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购物纠纷,内地游客在香港发生旅游纠纷可在当地拨打香港旅游业议会电话(852)2807-0707。四,自驾游的游客,最好提前检查车辆并规划好出行线路及时间,了解景区停车场规模,还要注意目的地天气及道路情况。五,到旅行社报名出游要认清资质,选择正规注册、经营规范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包括一日游的旅游合同。六,清明时节,温差大,雨水多,游客尤其是中老年游客要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多带两件随身衣物及雨具。七,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游客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天津市旅游质监所电话:2835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