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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4月1日,躲避三天的常某向阜阳警方投案,其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依法拘留。3月29日晚,阜阳司机常某某开着朋友李某的轿车将一行人撞成重伤后逃逸,车主得知消息后力劝肇事司机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记者从阜阳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采访获悉,3月29日23时45分左右,在该市临泉路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前路段,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事故现场只遗留少许碎片,线索很少。”办案民警马骏介绍,事故伤者韩某某,今年18岁,是亳州市利辛县居民,现在阜阳某酒店当服务员。当晚,韩某某下班后被撞倒,肇事轿车当场向西逃逸。昏迷不醒的韩某某随后被送往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较重,韩某某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抢救。
事发之后,阜阳警方初步锁定肇事车型为黑色“江淮和悦”轿车。4月1日上午,肇事司机常某某在朋友陪同下主动向警方投案。
经查,肇事司机常某某,是名挖掘机司机。3月29日晚,常某某驾驶从朋友李某处借来的“江淮和悦”轿车沿临泉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会车,对方车灯很亮,常某某就向右打方向避让,结果撞倒了正在路边行走的韩某某。“撞人后感觉害怕,就开车跑了。”常某某说,他把车藏在河坝上,天亮之后给车主李某打电话,说车出了小事,他负责修车。
“车撞得挺厉害。”车主李某说,他再三追问,常某某说出了实情,夜里撞人后跑了。在车主反复规劝下,常某某终于鼓起勇气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截至记者发稿时,车祸伤者韩某某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王鹏本报记者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