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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张琦】日前,国航、吉祥航空等航空公司相继发布通知,宣布自今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元。这是今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第二次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调为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调为人民币130元。
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对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3年4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据了解,中石油决定自4月1日起下调2013年4月份航空煤油结算价格。其中,销售公司供中航油的3#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7855元/吨调整为7377元/吨,下调478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