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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7日讯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土厅、省统计局、省扶贫办、省粮食局及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等有关单位,对《贵州省“十二五”退耕还林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领导和专家在听取编制单位汇报,认真审查有关资料后,一致通过了《贵州省“十二五”退耕还林实施方案》。
《贵州省“十二五”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在对我省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了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对我省耕地保有量、粮食生产、粮食供需平衡的影响,利用最新国土资源调查数据,提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300万亩。工程布局一是结合扶贫开发,主要安排在三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其次是结合旅游发展需要,切实抓好绿色通道建设,安排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铁路和主要旅游通道两侧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绿色通道景观;三是结合城镇、工业园区建设,安排在城镇、工业园区周边实施退耕还林,为城镇、工业园区发展营建良好的生态屏障;四是结合生态移民,将移民后弃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贵州省“十二五”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在总结前期工程的基础上,提出要采取林草结合、林药复合、林茶结合、林粮结合、经济林经营、工业原料林建设等多种建设模式,将生态建设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和应有贡献。(贵州省林业厅)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