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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彬)到小区地下室的出租房多次行窃,且每次盗窃都奉行“扫光原则”,睡衣、剃须刀,不论价值多少都装入背包中。日前,23岁的李某被东城检察院批捕。
案发前李某在北京一家食品公司工作,收入相对稳定,可他眼红别人过着更好的日子。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间,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多次潜入东城区的两个小区地下室出租房入室盗窃,先后四次得手,盗窃所得总价值6000余元。李某偷东西有个特点,是个“扫光族”,无论是剃须刀,还是U盘、公交卡,他都不放过。当李某返回“老地方”准备再次下手时,引起小区管理人员的怀疑,被逮个正着。
东城区检察院赵虹和茅青检察官提示,李某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关键在于被窃住户多麻痹大意,防范意识较差。很多案件显示,地下室和临时租户通常是犯罪分子“炙手可热”的作案目标,大家应提高警惕。